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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,对安徽省内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,实行部、省双重领导,以部为主的管理体制。
职责
根据国务院国发[2000]26号文件规定及有关法规的授权,省通信管理局主要有以下职责:
(1)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、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;
(2)负责受理、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、通信建设市场的管理,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、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;
(3)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,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;
(4)根据授权,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;
(5)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、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等;
(6)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