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职资格:
一、45周岁以下,土木工程、建筑与土木工程、结构工程、水利工程、地质工程、环境工程、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及以上学历;
二、8年以上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修复治理类项目施工经验;
三、具有矿业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;
四、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。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、地质工程、勘查技术与工程、资源勘查工程、地下水科学与工程、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、地质矿产、地质勘查、地质勘探、地质学等专业;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、结构工程、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;
五、熟悉项目的规划、工程施工方面的工作流程,掌握现场施工的控制要点;
六、 熟悉项目的质量监督、合同管理、成本控制、进度控制、竣工验收等程序;
七、 熟悉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、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;
八、 具有良好的判断决策、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强的执行能力,具备非常高的工作责任心。
查看全部